20190530權威發布!《濱州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出臺

        2019-06-13 11:00

        權威發布!《濱州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出臺

          5月27日,市政府印發《濱州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為切實加大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引進扶持力度,以高質量招商引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市研究制定出臺了《濱州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
         
          《辦法》規定,新引進的市外實際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不含外方股東貸款)及以上的招商引資項目,境內市外項目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按照項目實際到位外來投資額(以經審計的企業資產負債表為準,下同)的5‰給予投資企業獎勵;外資項目按照其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的5‰給予企業獎勵。累計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人民幣。新引進的市外招商引資項目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對當地實際財政年度貢獻在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第一、第二、第三年分別按照地方實際財政貢獻的50%、30%、20%給予企業獎勵。新設(增)的實繳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的世界500強企業(以最近年度《財富》雜志排行榜為準),給予企業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新設的實繳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的總部經濟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管理濱州市域以外2家及以上分支機構,年納稅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給予企業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辦法》規定,市外資金以參股、并購方式參與市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凡并購后的企業增加在本地納稅的,根據并購時發生的法律、財務等中介服務費用以及產權交易費用對我市被并購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單起并購交易額在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獎勵實際發生費用的50%,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新引進的帶動能力強且用地集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按照不低于我市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底價標準》的70%執行(制造業項目投資企業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工業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采取長期租賃方式供地的,可以調整為出讓供地;采取彈性年期出讓的,屆滿符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依法續期;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使用年期內可依法轉租、轉讓或抵押。對高標準廠房,可按幢、層等獨立使用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重建、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
         
          同時,《辦法》還規定,成功引進注冊資本或立項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團隊或個人按照項目實際到位外來投資額予以獎勵。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10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自項目開工之日起3年內(外資項目按注冊日期),給予萬分之五的獎勵;10億元人民幣以上、30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給予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30億元人民幣以上、50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給予3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5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按照“一項目一議”方式,獎勵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市外實際投資30億元人民幣(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以上的招商引資項目,以及對全市具有突破性和長遠帶動作用的項目,按照“一項目一議”方式,在上述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獎勵標準,加大扶持力度。(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